近日,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貴州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修訂背景
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社會監(jiān)督,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,確保及時制止、懲處非法違法行為和排除重大事故隱患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??財政部關于印發(fā)<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>的通知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文件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修訂本辦法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辦法》由總則、舉報內容、舉報渠道、舉報辦理、舉報獎勵、工作紀律、附則共7個部分組成,重點圍繞以下方面進行規(guī)定:
一是明確了舉報獎勵工作責任?!掇k法》明確舉報獎勵遵循“誰受理、誰獎勵”的原則,由各負有安全監(jiān)管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(yè)領域舉報獎勵。
二是明確了安全生產舉報情形?!掇k法》結合貴州實際,明確了11個方面的舉報內容,特別是增加了謊報或瞞報事故,私挖濫采、超層越界盜采資源,關閉破壞關系生產安全設備、設施、數據,以及超能力、超強度、超定員“三超”等4項內容。
三是明確了舉報受理渠道?!掇k法》明確“12345”“12350”統(tǒng)一接聽受理安全生產領域舉報事項,并按照“三必管”的原則,將舉報事項轉由各行業(yè)主管部門辦理,各負有安全監(jiān)管職責的行業(yè)部門進一步細化本行業(yè)領域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具體情形和標準,向社會公布。同時明確各級安委辦統(tǒng)籌掌握舉報受理、辦理情況。
四是明確了舉報獎勵標準?!掇k法》按照國家有關要求,明確了舉報獎勵標準最低3000元,最高30萬元。對生產經營單位一線從業(yè)人員舉報屬實的,獎勵獎金上浮20%。同時在原《辦法》的基礎上增加明確了不予獎勵的8種情形,更加有利于舉報獎勵的辦理。
五是明確了舉報獎勵資金保障。《辦法》明確省級每年安排2000萬元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資金,納入省級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,市縣兩級參照省級做法將給予舉報人的獎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。